国家自然基金
NSFC
各有关学院: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 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1)的规定,按照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 号)通知要求,现开展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绩,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 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 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 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我校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选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选1名。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请申报人于9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送至致远楼513,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燕,3329226,15893833819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