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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44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办法,我校为深化“放管服”,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优化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现将2023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实行常态化受理,根据提交结项情况进行集中验收。

    二、受理范围

    2020-2022年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其中2020年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须在61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

    (一)结项报告中各项内容应完整填写,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

    (二)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三)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

    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3、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4、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如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要求

    1、人员变更备案。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与申报书一致,因研究工作需要确需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备案,《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新增人员需与项目负责人有实质合作成果

    2、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3、项目资金管理。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承担单位应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由省财政收回剩余资金。

    4、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5、请有意结项的老师提前联系。

    联系人:郭志平联系电话:3326160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3.科技攻关应结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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