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20年教职工外诊医疗费的通知
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外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己经开始,请大家尽快将2020年的外诊票据整理好,于2021年1月15日前交到退休科王海强处。
外诊报销请注意以下几点:
请本人将发票在粘贴纸上粘贴整齐,标明发票张数(不要包含药品清单、检查报告单等张数)、金额、公疗号及联系电话,并在“经手人”处签上本人姓名。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另须提供用药处方和/或检查结果报告单。外购药品发票报销须提供所购药品明细。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
未经医院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外诊介绍单或费用凭单不予接收。外出学习、出差等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除提供以上凭单外,还须提供本单位相应的公派外出证明。
仅受理2020年的外诊票据。
校医院咨询电话:3326285 退休科咨询电话:3326280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