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工作中,具体负责各专业、各类型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30%以内,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15%。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参加国家和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4)曾有补考课程或考试无故缺考者。
6.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校期间服兵役同学若符合学校有关推免细则要求也适用于本排名办法中。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优先分配推免指标。
7.“专业水平特别突出”推免生除符合其规定相应条件外,可不受推免条件中学业成绩排名和英语水平的限制,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
注:“专业水平特别突出”是指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级大学生比赛(不含分区赛、省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团体赛以项目第一主持人为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分值计量办法
1、专业主干(核心)课成绩总评占55%,专业主干(核心)课目录依据旅游学院2017级现行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由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年级辅导员负责统计、提供,学院推免小组审核。(见附件1)
注:曾经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且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如缺少“专业主干课”相应课程,可将其已修主干课成绩的平均分作为其缺少课程的成绩。如缺少两门,两门均取平均分,即两门成绩相同。
2、三学年综合测评占35%,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统计、提供。(提供各种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曾经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且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有两种选择当年赴国(境)外学习的综合测评成绩的认定方法,具体如下:(1)取该生在校期间已参加的两次综合测评中的年度平均成绩;(2)将赴国(境)外学习期间的学期成绩绩点进行换算,换算公式:(国内一学期的学分绩点)=(本人国(境)外学习获得学分绩点∕国(境)外满分学分绩点)×国内一学期满分学分绩点。再根据年级综测测评条例进行综测成绩的计算。
两种方式根据学生需要,自行选择其一。
3、成立推免生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个人情况、思想品德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占10%。
4、国际旅游(双语,含中英/中韩)、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三个专业方向分别计分排名。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各专业、各类型名额和推荐条件。我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6人,三个专业方向按照专业主干(核心)课成绩与综合测评之和的加权综合得分(A+B)高低各推荐6名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计算方法和权重见附件二)。
2、名额分配办法:根据2020年各专业研究生升学情况(酒店管理录取8人,旅游管理录取24人),旅游管理专业两个方向(国际旅游(双语,含中英/中韩)、开发与经营)各分配2个名额,酒店管理专业分配1个名额,经过面试环节后,旅游管理专业两个方向综合加权成绩(A+B+C)前两名,及酒店管理专业综合加权成绩(A+B+C)第一名直接获得推荐资格;剩余1个名额由旅游管理专业两个方向的综合加权成绩(A+B+C)排名第三的以及酒店管理专业的综合加权成绩(A+B+C)排名第二的申请者进行第二轮面试,推荐人选直接由本轮面试成绩择优决定,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由评委在并列者中直接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3、学生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自愿报名,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照报名情况及计算办法分别进行排名(见附件二),根据考核成绩的高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议,依次确定推免生候选人人选。
5、张榜公布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6、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五、其他
1、本《细则》在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以学校《细则》为准。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