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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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255次 |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保障学院师生党员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客观公正; 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应与学院实际情况、与师生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增强广大师生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师生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学院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发展计划、“三重一大”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2、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 3、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4、根据实际情况或师生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须向全学院公开的,可通过学院党务公开栏公开。 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对师生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数学学院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