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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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2浏览次数:18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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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 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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