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文)55
72.59
68.02
按综合总分录取
(理)5
68.16
67.59
环境设计
(文)24
71.56
67.92
71.72.
68.29
视觉传达设计
(文)25
72.52
66.56
71.42
66.29
绘画
(油画文)25
274
260
按专业分录取
(油画理)5
270
257
(国画文)27
258
(国画理)6
268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2.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