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现决定对2023级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3级本科生(含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普查方式
以学院(部)、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10月26日-10月31日。
四、普查内容
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
五、普查要求
1.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普查对于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部)、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数据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2.科学组织。各学院(部)、书院遵循心理测量管理规范和伦理要求,科学组织实施普查,督促学生在普测时间内独立完成测试。
3.注重安全。各学院(部)、书院在组织普查过程中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测试软件使用规定,严禁任何破坏网络安全行为。
联系人:程文娟电话:3323781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