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08年1月2日以后一人多帐号的帐号将被删除!!!)
校园网是为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服务的资源。为了使我校广大校园网用户安全、有序、合法的使用校园网资源,进一步规范帐号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的网络安全要求,特做出以下规定:
1、校园网帐号由网络中心统一负责审批、管理。校园网帐号申请、登记必须凭我校教职工工作证或学生校园卡(即一卡通)办理。申请人一旦领取校园网帐号,即为校园网帐号的责任人。
2、因为原系统不能实现帐号校内漫游,所以出现一人多帐号的情况,现在的帐号可以在校内任何地方使用,所以原则上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帐号。网络中心将于2008年1月2号元旦放假后清除多余帐号,每人保留一个账号,所有后缀为a、b、c等的帐号都将删除;因为学生帐号可以在教学办公区使用,所以一并删除帐号前加y的研究生帐号。没有帐号的老师、学生请直接到网络中心申请。
3、若帐号的使用者在使用校园网资源时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条例的行为,由帐号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网络中心收回此帐号。
4、校园网帐号是我校校园网用户使用校园网资源的身份标识,帐号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若帐号使用者由于辞职、开除、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校园网帐号时,使用者应及时到网络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帐号责任人承担。
6、校园网帐号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使用人的原因造成网络设备、线路损坏,由帐号责任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