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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7-01-12浏览次数:188

111日上午,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模拟法庭召开。我校副校长陈广文、新乡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开富、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法学教授黄进才及市法学会、市人大、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公检法司、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支行、驻新高校、市律师协会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共计80余人出席了此次会议。大会由我校法学院院长王鹏祥主持。

此次大会分为两个阶段。会议第一阶段,新乡市法学会副会长云美宣读了《市法学会成立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批复》。

陈广文致欢迎辞。他向到场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及其他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充分肯定了此次大会的意义,认为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依托我校成立是对我校经济法学研究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校今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有力鞭策,学校会为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与保障,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黄进才代表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时张斌代表新乡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分别致贺辞,祝贺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并希望研究会能在新乡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领导下,扎实工作,团结进取,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贡献。

会议第二阶段进行了有关的投票选举。会上,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杜王群对研究会的筹备情况及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情况进行了说明。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顺芝对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任理事会人事安排情况做出说明。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支行副行长李新民宣读了研究会章程(草案)和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并经大会举手投票通过,大会还投票通过了各单位推选的理事候选人和常任理事会候选人。当选的理事投票选举出了研究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当选会长王晓慧对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并对研究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陈开富代表市委政法委发表讲话,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研究会能够为新乡市的经济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本次成立的新乡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市二级学科研究会的建设,也进一步整合了我市从事经济法学研究的人才和资源,有利于我市经济法学研究的沟通与交流,提升我校及新乡市的经济法学研究水平,为繁荣我校法学研究,推动新乡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法学院 郑 鑫 庞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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