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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登记建档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2864 |
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 为落实中央31号文件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河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的准备工作,加强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管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进行登记建档。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保证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2.完善现有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基本资料,为河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做好准备。 3.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登记范围 人事关系不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含兼职硕士生导师),包括: 1.曾经长期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近几年虽然没有上课,但还愿意继续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老师。 2.目前正在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学校党政干部、学生政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 3.拟申请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不在此次登记范围,具体选聘办法详见附件2。 三、基本条件 兼职教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原则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无学术不端和教学违纪事故。 5.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学术与教研活动,愿意接受学院的管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要求的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内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同时提交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2.交表时间:3月31日17:00前。 3.交表地点:东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207室。 4.联系方式:李玉杰13525076429;孟攀科18790676852。 附件:1.betway官方app 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登记表.docx 2.betway官方app 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doc betway官方app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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