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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关于开展2017年党员义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96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新乡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扎实开展2017年党员义工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党员义工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义工在文明城市创建和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先就我校开展2017年党员义工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坚强堡垒”建设活动。指导东干道办事处东干北社区、河师大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开展党员家庭挂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义工服务,在社区文明创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党员义工对我校帮扶对象东干北社区钢厂123号院经常性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清除脏、乱、差等卫生死角,改善庭院卫生环境。

3.开展文明家园活动。指导帮助东干道办事处东干北社区、河师大社区等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文明家庭挂牌命名活动。帮助庭院设置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围绕孝道、家风、好人、邻里和睦等主题设置个性化公益广告,制定小区居民文明公约,开展创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4.开展幸福家园活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为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主题,组织党员义工争做微公益。

二、活动对象

以学校机关在职党员为主,其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三、时间安排

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体活动

410-23日 机关一总支

424-57日 机关二总支

58-521日 机关三总支

522-64日 图书馆党总支

65-618日 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619-630日 校医院直属党支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平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各单位自身实际,做出安排部署,推动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员义工服务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除每两周固定开展的一次集体活动外,可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领域特色和个人专长,推出更多贴近工作大局、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群众需求的“自选动作”。

3.抓好督促检查。党员义工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和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校文明委将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4.营造活动氛围。要及时挖掘、总结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增进党员参与的自觉性,扩大党员义工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党员带头、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相关说明

党员义工服装由校文明办提供,其他所需物品由各单位自行解决。活动开展过后3日内,将活动方案、活动记录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报送校文明办,邮箱:hsddwxcb@126.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吉磊 3325089。东干北社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柴先生13623730583。

校文明办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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