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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1927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豫教纪〔2017〕5号)要求,《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豫纪办发〔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两项清理”工作。 各单位于2017年5月3日17:00前将纸质统计表、汇总表(表1-4)及专题工作情况报告报纪委办公室(勤政楼315),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公室曲嘉OA工作便签。纸质材料需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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