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选派工作会议》精神,现计划选派我校从事理工类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开展为期6个月的教学法学习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三)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人应为我校一线骨干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五)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外语水平的证件、证书或其他支撑材料。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二、选派专业
(一)理科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数学和地理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始建于1908年,是加拿大著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环太平洋大学联盟(APRU)成员,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历史最悠久的大学。2017-2018年度QS世界高校排名第51位,加拿大第3位;2018年US News全球大学排名第27位,加拿大第2位。根据2017-2018年度QS专业排名,该校教育专业居全球第19位,加拿大第2位。)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选派规模:派出一期,选派总数不超过35人;
派出时间:2018年9月。
(二)工程类
专业方向: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以上专业除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方向仅为丹麦奥尔堡大学可接受外,其余专业两校均可接收);
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丹麦奥尔堡大学(Aalborg Universitet);
(渥太华大学成立于1848年,是北美历史最古老、规模最大的双语(英语与法语)教学的大学。以高质量的教育与科研闻名,是加拿大顶尖研究型大学组织U15成员之一,在加拿大研究型大学中排名第七;奥尔堡大学正式成立于1974 年,是排名世界前2%的大学,被泰晤士报评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年轻大学之一,其理工医学科研和教学均为学校优势领域。奥尔堡大学是一所关注创新和创造力的大学,以基于问题的学习和科研的学习方法为特色,又称奥尔堡模式,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项测评中被评为接近最优学习过程的一种方法。这一问题式学习(PBL)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奥尔堡大学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问题和项目学习研究中心。)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选派规模:派出两期,选派总数不超过80人;
派出时间:2018年7-8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教育厅和我校按经费配套比例共同资助。
四、组织选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此项目遴选工作。
1.遴选工作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betway官方app 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请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身心健康状况及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一份(纸质版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1310619263@qq.com),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通过资格审查及英语面试后的申请人员,交由学校统一推荐。
2.网上申报及申请数据
申请人在获得学校统一推荐后,于2018年1月5日-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为确保网上申报准确性,请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月10日16:3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评审和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全英面试,并确定录取名单;4月公布录取结果;6月起留学人员陆续派出(具体时间待定)。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参加国内专业预备教育,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后方予派出。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如届时不能参加国内专业预备教育或按时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5年以内不得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本项目采取成班派出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派出。
在外期间,留学人员须严格遵守《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留学人员出国前及在外留学期间管理要求》(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约定,按期回国服务,并针对研修计划及时提交研究成果。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此项目,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3326232
附件2:成班派出通知.jpg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