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选派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交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选派专家学者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短期交流访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见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为我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选派方式、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申报。申请人请于11月10日-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3.提交材料:
①申请人请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
②《betway官方app 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3),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章;
③各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逐项做出认定。
注:以上材料,均需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11月17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ip@htu.edu.cn。
四、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337766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选派简章.pdf
附件2: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pdf
附件3:《betway官方app 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