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2年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我校将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统筹推荐申报项目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三年。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二、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失效期应在2025年以后),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项目管理
1.2022年获批项目将从2023年起开始实施,获批项目选派计划自2023年起纳入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3-2025年)。
2.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年底前进行提交年度总结,项目执行满三年时进行项目终期总结。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四、材料受理时间
请有申报意愿的学院(部)于2022年7月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73003@ht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子项目+学院(部)+联系人+手机号”)。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3377662,13837318569
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