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涉外办学领域专家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在我省教育对外开放理论研究、政策咨询、评议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及决策机制,推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面向全校征集涉外办学领域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职责与类别
(一)主要职责
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等业务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议和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和职能包括: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课题研究、理论创新、法规建设和政策咨询等智库工作;参与相关业务的考察、评议、评估等评审工作;以及其他委托服务事项。
(二)专家类别
1.法律专家。着重推荐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办学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从事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等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
2.财务专家。着重推荐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办学财务管理、生均培养成本测算,了解涉外办学政策,具有相关工作实践的专家学者。
3.教务管理专家。着重推荐长期在教务管理领域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法规、教育教学特征的专家学者。
二、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能够全面掌握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
2.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各项专家工作职责。
3.具有相应学科或涉外领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优先考虑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学术成果或教学成果者。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以上相关行政职务。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会议、考察、评审、评议等工作的时间保证。
6.优先考虑在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等领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从事国际合作交流实际工作或专门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境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以及从事过教育教学各类评估评审的人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统筹安排,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做好组织申报与推荐、材料审核与上报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各单位于6月29日下午5:00前,将《河南省涉外办学专家推荐表》和《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电子版汇总后发至oip@htu.edu.cn,邮件主题为“2023涉外办学专家+单位名称”。
联系人:焦克非
联系电话:3325934
附件:1.1. 河南省涉外办学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