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本中心的建设,适应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需要,根据《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中心全面接受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以下简称“评估院”)的领导,并遵守其管理制度。
第二章 主要业务
第三条本中心以助力教师发展为宗旨,以解决教师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核心。
第四条组织专家团队和工作人员开展教师教育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并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协助评估院做出河南省教师发展规划。
第五条积极与河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沟通,完成相关的教育需求工作。
第六条深入了解河南省教师教育情况,协助评估院完成河南省教师教育年度报告。
第七条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横向课题研究、高端论坛等活动,有针对性解决教师发展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助力教师发展。
第八条完成评估院交待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评估院和本中心的规章制度,维护本中心的荣誉和利益。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关心本中心的发展,就本中心主要业务及管理和发展工作,提出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第十一条本中心成立专家工作组,从省内外高校教师、优秀教研员、一线名师中遴选兼职人员组建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在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中心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接受中心委托开展的教师教育相关领域的专项工作和专题研究等工作。中心根据专家工作组成员业绩对其考核,采取动态化管理。
第十二条中心所有人员(包括专家团队)应增强保密意识,保护中心的科研成果,保守工作秘密,维护中心利益,不得擅自透漏中心内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