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纲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针对有些地方和学校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以及不够全面、系统,未实现全覆盖等问题,整体规划设计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责任。
指导纲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系统设计大中小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学习内容,突出启蒙、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层次递进要求;强调全领域、全学段覆盖,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宏观要求分领域全面阐述,将核心要义具体化细化为可理解、可实施的学习内容与要求;提出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保障要求,确保“有人管”“有人教”“有载体”。
指导纲要明确了国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等12个领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4个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围绕各领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内涵、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等方面提出学习要求。附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要点在正文基础上,拓展出一级二级知识点,提出起点学段和学科覆盖建议,对每个领域安全主要学习内容进行具体化细化,帮助各学段各学科准确把握、系统融入。
指导纲要对实施途径和考试评价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通过高校开设公共基础课,中小学学科课程有机融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体验感悟,加强校园文化宣传使学生应知尽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支持等开展教育活动;强调考试评价提出发展性、过程性和多元性的原则,要求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等,确保国家安全教育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