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修课考核安排
类别 |
课程名称 |
考核时间 |
考核 地点 |
考核对象 |
博士 |
英语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博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博士研究生 |
硕
士
|
全日制学术型 |
英语 |
1月14日上午8:30—10:30 |
阶梯楼103 教室 |
英一班(109人) |
阶梯楼101 教室 |
英二班(123人) |
阶梯楼201 教室 |
英三班(143人) |
阶梯楼202 教室 |
英四班(112人) |
阶梯楼301 教室 |
英五班(112人) |
阶梯楼302 教室 |
英六班(111人)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文科学院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理科学院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所有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
教学论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课程与教学论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英语 |
1月14日上午8:30—10:30 |
启智楼101 教室 |
专一班(128人) |
启智楼102 教室 |
启智楼103 教室 |
专二班(114人) |
启智楼104 教室 |
启智楼106 教室 |
专三班(128人) |
启智楼107 教室 |
启智楼108 教室 |
专四班(98人) |
启智楼109 教室 |
启智楼201 教室 |
专五班(123人) |
启智楼202 教室 |
启智楼203 教室 |
专六班(126人) |
启智楼204 教室 |
启智楼205 教室 |
专七班(140人) |
启智楼206 教室 |
启智楼207 教室 |
专八班(123人) |
启智楼208 教室 |
政治理论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教育原理 |
1月14日下午14:30—16:30 |
阶梯楼201教室 |
教硕一班(169人) |
教育原理 |
1月14日下午14:30—16:30 |
阶梯楼202教室 |
教硕二班(142人) |
教育原理 |
1月14日下午14:30—16:30 |
阶梯楼301教室 |
教硕三班(141人) |
教育研究方法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一班 |
教育研究方法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二班 |
教育研究方法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三班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一班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二班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教硕三班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农业硕士 |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艺术原理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美术风格流派研读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音乐风格流派研读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经典戏剧曲目 |
第18周,按
任课
老师要求考核 |
上课教室 |
艺术硕士研究生 |
二、专业课考核安排
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21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即第19周进行;考查课程安排在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即第18周进行。
12月25日之前,各学院将《研究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中下载)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OA发送)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渊楼113室),领取答题纸。《研究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须在本学院公布。
考试课程用研究生院提供的答题纸答题,考查课程须加封面(封面格式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中下载)。
三、考核要求
1.研究生参加考试或考查须携带本人研究生证。
2.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笔试,笔试可以开卷或闭卷。对于考核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口试或笔试口试相结合。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加强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创新性思维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3.对于学位课程(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五级计分制。五级计分制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实验课、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等可进行考查。
4.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可以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依据,也可以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讨论、作业、读书报告、实验报告等,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如果课程考核含有课程论文或调研报告,任课教师可根据情况自行设定比例。任课教师在管理系统内进行成绩录入时,可以在成绩录入页面选择“启用比例”,自行设置百分比(默认比例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如果没有平时成绩,把“启用比例”前面对勾去掉,就可以直接录入考核成绩了。
5.学位课程考试须命制A、B两套试题,一套用于期末考核,一套备用或做补考用。试题量一般以2小时为限,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与试题同时制定。
6.各学院研究生课程成绩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查询。学生答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结业作业以及任课教师签过名的成绩单(直接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和平时成绩记录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以备评估检查。
7.学位课程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达到及格以上等级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环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根据培养方案获得相应学分。
8.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需参加补考;学位课程成绩及格但不合格(60—74分),需参加重考。补考和重考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补考合格成绩最高按75分计,重考合格成绩最高按80分计。补考和重考后仍不合格的须随下一届研究生重修,重修合格后按实考成绩计。
9.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各门课程考核,对于缺课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随下一届研究生重修。因故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位课程,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考。经批准缓考的研究生可参加下一年度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按正常考核记载。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论,成绩作零分处理;课程考核中作弊者,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教育表现较好者,可以随下一届研究生重修。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