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拓宽我校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通过积极联系、沟通、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现经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同意开展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10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能够按时毕业)。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09年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六)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09年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七)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2009年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满足上述条件后,将与201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同时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名
6月22日-6月27日,各学院要充分动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制度,为广大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就申请教师资格的意义、认定人员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训时间、收费标准等做出准确解释,积极鼓励和组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登记,上报报名材料及相关费用,由学院汇总后报至人事处。
报送材料包括:
1、“2010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2、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
3、报考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教育理论考试费用:考试费40元/人,由人事处代收后统一交至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
5、辅导教材费用:自愿购买,92元/套,共7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二)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为了帮助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经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授权,依托我校雄厚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力量,聘请多年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辅导及命题工作的专家授课,举办考前辅导班。
1、培训时间:
7月1日-7月12日培训,共12天。
2、培训地点:betway官方app 校内。
3、培训课程表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8:30--11:00。
(四)教师资格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2010年上半年,随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一起办理。
(五)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四、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中学教师时,也把取得教师资格证作为其中的必要条件。现我校通过各方努力,积极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申请机会。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周期长、程序严格,与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人员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关注网上信息,运用多种手段向申请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报名、辅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确保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联系方式
本通知涉及到的另行通知事宜,届时均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人事处308室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电子信箱:
jszg@htu.edu.cn
人事处
2009年6月22日
另行通知事宜:
1、6月25日下午发布:根据后勤管理处“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我校在8月11日—9月3日对学校各宿舍及教室进行维修,...”会议通知,此次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考前培训时间调整为7月1日—7月12日,各学院在此次报名时同时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教室、分班情况、课程表等具体事宜待报名结束,人事处汇总数据安排后,将于6月29日在本网页发布,请及时关注。
2、6月29日下午发布:培训教室、分班情况、课程表等
学院 |
班级 |
教室 |
课程表 |
公共事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音乐学院 |
一班 |
西校区阶梯楼101 |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法学院 |
二班 |
西校区阶梯楼201 |
|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新联学院 | 三班 |
西校区阶梯楼202 |
3、7月20日下午发布: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文件通知,2009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17日上午8:30--11:00进行。
4、11月20日发布: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查询,考试通过人员教学技能测试预计在2010年3、4月份进行。
5、2010.3.8发布:教师资格体检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