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请按附表(见附件)要求填报伤、病、残教职工具体情况,并于2008年12月26日(本周五)下午17:00以前以纸质件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 人事处劳资科 2008年12月23日 附件:2009年春节期间慰问伤、病、残教职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