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9年春节期间慰问伤、病、残教职工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08-12-23浏览:816设置

校内各单位:
请按附表(见附件)要求填报伤、病、残教职工具体情况,并于2008年12月26日(本周五)下午17:00以前以纸质件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

人事处劳资科

2008年12月23日

附件:2009年春节期间慰问伤、病、残教职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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