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06浏览:20240设置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195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教资[2011]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员范围、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人员范围:凡学籍在betway官方app 的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及应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共五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并可向下融通。
可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考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及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
各学院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拟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等途径,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申请教师资格程序及我校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具体条件,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并根据时间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阶段:
1、院系报名:4月11日至4月13日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登记,学院汇总后将《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平原楼218。
2、网上报名、准备材料:4月15日至5月5日
已在学院申请报名登记的人员,
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过期未网上报名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同时,申请人员自附件下载、打印(务必按照指定规格)、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严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栏: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选择“新乡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者选择“牧野区教育局”;“思想品德鉴定单位”一栏务必填写学院全称。
(3)请申请人员认真核对报名填报信息,并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自行保存“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以备后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附件下载打印后手填,填写内容务必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三)体检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
各学院(专业)具体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请见附件3,校医院联系人:张建邦,联系电话:3329280,3326285。体检结束后由学院和校医院联系,统一取回《体检表》。
(四)4月25日,各学院统一将盖有学院公章的学籍表(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师范教育类课程成绩并及格)送至平原楼218,人事处统一送教务处审核。4月27日,各学院取回学籍表。
(五)申请材料提交、现场确认阶段:5月9日至5月13日
各学院根据规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
(六)5月16日—6月10日,人事处将申请材料整理、汇总,报送到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格认定。
(七)6月20日至6月30日,新乡市教育局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四、需报送的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B5纸单面);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B5纸双面);
4、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含)以上)原件及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6、学籍表1份,盖有学院和教务处学籍管理公章(A3单面);
7、照片:除各类表格上贴的之外,另交1寸不干胶相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
8、档案袋每人一个,各学院需统一规格。
注意事项:
1、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在同张同面B5纸上。
2、证件或材料上姓名等信息不一致者,请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顺序:第2-6项材料按顺序摆放后,在左上角平订,装入个人档案袋中,封面注明姓名、学院、专业、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第1、7、8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姓名拼音顺序统一排序。

五、相关要求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毕业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程序简便,不仅有利于强化师范生的职业意识,而且有利于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持证”就业。现在正值毕业生择业时期,有关院系和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陈海 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9020 3326203
办公地点:平原楼218室 勤政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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