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1]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推荐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人。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曾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5.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某些方面拥有创新成果,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3326204
人事处劳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