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行身份认定的通知
根据《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招才引智”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来豫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分批进行身份认定审核。现将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留学国(境)外,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见附件);
2、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填写表格、准备材料,于4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汇总后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联 系 人:张利远 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