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社会保障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时间:2016-04-11浏览:4830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人才待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党字【20141号)和《关于引进教学或科研辅助岗位聘用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0711号)精神,我校引进的人事代理人员,需按照国家政策办理相关保险,依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办理社会保障卡,需要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人员

我校引进的人事代理人员(已办理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再重复办理)。

二、人员分类

1.新投保人员

新投保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180日后,办理信息采集。

2来校前已投保人员

1)来校前已投保人员,来校工作后未中断缴费或从欠费单位调入我校后,连续中断缴费在90日以内(不含90日)的参保人员,重新参保缴费后,可直接办理信息采集;

2)来校前已投保人员,来校工作后中断缴费或从欠费单位调入我校后,连续中断缴费在90日以上(含90日)的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缴费次日起180日后,办理信息采集。

三、办理要求

1身份证是新乡市户籍人员

身份证是新乡市户籍的,直接携本人身份证办理。

2身份证非新乡市户籍人员

身份证非新乡市户籍的,办理时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二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一份(五官全露出,不能戴眼镜),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分辨率为358*441,照片大于15K小于60K

四、办理地点

新乡市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南角社会保障卡联合办公室3楼信息采集室。

如有疑义,可以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

联 系 人:庞成营张因奎

联系电话:3326204

另: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详见人事处网页“文件政策”-“工资福利”信息栏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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