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重点推荐在各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名额:限额推荐,2017年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三、报送程序及材料(包括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
(一)网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请于3月10日后登陆“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信息、如实填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二)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单位考核报告。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申报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管理系统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4、申报人2012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
5、申报人2012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
6、个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项目、专利等)复印件1套。
相关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相关表格及复印材料须使用A4纸张打印、复印。装订要求如下:
(1)材料1的考核报告和材料2的《登记表》分别单独装订;
(2)材料3、4、5统一装订。复印件排序后另行统一标注页码,并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以便专家查阅;
(3)校内提交材料时可暂不装订,待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正式装订。
四、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和推荐顺序,于3月2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