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我校年终超工作量绩效工资已核算完毕,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算反馈情况
1.各教学、教辅单位的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数据(应完成工作量和最终分配数额信息)发送到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OA便笺中(人事科工作人员发送);
2.各党、政管理单位及部分教辅单位的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数据(最终分配数额信息)发送到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OA便笺中(劳资科工作人员发送)。
二、数据核算相关说明
1.各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数据信息(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以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科技处反馈的最终数据为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逐一反馈。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二次分配方案,注意平衡单位内部人员各类工作量贡献,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妥善安排实施此项工作。
2.学校对各单位进行整体考核,各单位的分配数额已通知至财务处,下拨至各单位酬金账户,为方便学院二次分配,OA便笺附件中提供了学校对各单位整体考核的基础数据。
特别说明的是,附件中的数据只作为学校对单位整体核算时的基础数据,学校初次分配时不具体至教职工个人(除单独考核人员和学校有特别说明的以外)。
三、调整事项受理说明
核算工作中可能还存在个别某些没有核对出来的错误或疏漏之处,请各单位将发现的问题分类上报至各职能单位,各职能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集中审核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3326201; 劳资科3326204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