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1]1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符合推荐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所有推荐人选只能依托一个地方或单位进行推荐,不得多头重复推荐。
(二)推荐对象
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5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尚在管理届期内的省优秀专家)。
(三)推荐条件
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195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9.中原学者;
10.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教育部“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2.中华技能大赛获得者;
13.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程序
校内推荐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一)发动动员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有申报实力的专家进行申请。
(二)个人申请
由申请人向所依托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推荐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术成果、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给出明确推荐意见并上报学校。
(四)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最终推荐人选。
(五)校内公示
对学校确定的推荐候选人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六)上报材料
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按要求上报教育厅。
四、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纸质版)
1.《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单独报送,正反打印到一张A4纸上,每人12份);
2.《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及其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等(装订材料清单见下文,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两份);
装订材料清单:
(1)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
(2)附件目录(附件里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所填内容不一致的,或未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按虚假信息处理);
(3)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需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定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有效任职证明复印件(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工作一年以上职务任命文件等,要求任职证明能够证明推荐人选为所在单位的正式职工);
(10)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和通知复印件;
(11)其他能够证明人选专业学术能力的代表性成果,一般不超过3项,每项都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如奖项方面,要介绍由什么单位组织评审,以什么名义授予、评审周期及每次获奖人数等情况);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本(扫描为PDF格式)
(二)时间节点
纸质材料请最迟于5月24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到人事处307;电子材料请最迟于5月24日12: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政治标准,严把道德品质关、专业能力关和廉洁自律关,认真负责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学院上报推荐人选名单时要有明确的排序意见。
2.各单位要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联系人:张浩正
联系电话:3326233
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