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3浏览:759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195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者;

6.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9.中原学者;

10.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3.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指标。我校可推荐2人。符合推荐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优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原学者可不占推荐名额。推荐人选只能依托一个地方或单位进行推荐,不得多头重复推荐。

二、提交材料(需装订材料清单见附件1):

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到1张A4纸上,每人12份);

2.《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及其附件等(见附件3,申报书附件要形成目录,附件里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所填不一致的,或未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按虚假信息处理;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2份)。

3.第12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附件4,只提供电子版即可)。

4.第12批省优秀专家人选汇总表(附件5,只提供电子版即可)。

5.纸质版材料一人一档,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勤政楼108办公室。附件2-附件5均需电子版,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zhanghaozheng2008@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浩正;联系电话:3326233


附件1:需装订材料清单.doc

附件2:河南省第十二批省优秀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河南省第十二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书.doc

附件4:第12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xlsx

附件5:第12批省优秀专家人选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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