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6浏览:41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394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具体如下: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线上培训时间

2024110日—31

(二)笔试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43179:00—9:50

科目二:202431710:05—10:55

(三)笔试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43249:00—11:00

(四)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一)培训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参加培训,登录账号届时分配。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二)考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2日—316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

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通知统计、资格审核、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二)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1228日上午12:00将《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hnsfdxjfzx@163.com,并通知报名教师加入“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微信群”,二维码随后发布。

联系人:祁巧艳3327002张煜3328873


附件:附件.zip

1.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名单



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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