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3〕94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具体如下: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线上培训时间
2024年1月10日—3月1日
(二)笔试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4年3月17日9:00—9:50
科目二:2024年3月17日10:05—10:55
(三)笔试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4年3月24日9:00—11:00
(四)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一)培训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参加培训,登录账号届时分配。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二)考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6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
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通知统计、资格审核、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二)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2:00前将《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hnsfdxjfzx@163.com,并通知报名教师加入“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微信群”,二维码随后发布。
联系人:祁巧艳3327002张煜3328873
附件:附件.zip
1.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名单
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