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财政厅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抽查盘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浏览次数:1156

校内各单位:

20171212日起,河南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我校抽查盘点30%的待报废资产,请被抽查的各单位(见附件)资产管理员和主管领导1212-13日在岗,电话保持畅通;另外各单位要集中存放抽查盘点的待报废资产,便于核实。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211

附件:待报废固定资产抽查盘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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