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报废固定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浏览次数:1172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4月份各单位提交的拟报废固定资产信息情况,学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资产核实时间:201957日。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56日前将本单位报废资产集中存放,并将集中存放地点和本单位资产管理联络员信息(姓名和联系电话)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毕光福老师OA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校将优先安排核实已集中存放并报送信息的单位,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报送信息的单位将影响本次资产报废处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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