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2735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20年度的招标采购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通过校内各单位的通力合作,工作进展整体顺利。为做好2021年度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招标采购工作是学校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是学校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强化监督,做到“按需采购、按时采购、按规采购”。

二、统筹安排,加强谋划。各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时,要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统筹考虑。在实施阶段做好与经费预算工作的联动,原则上要坚持“项目在先,论证前置”的原则,做到“论证好项目找经费”,尽量避免“先要经费再找项目”。

三、材料详实,需求明确。各单位在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材料中,采购项目的设备性能与需求,工程图纸与清单,服务内容与要求等要尽可能清晰、明确、全面、详实。确保决议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完善、准确的申购材料提交至国资处招标办;避免决议下达后长时间补充材料,延长采购进程。

同时,各单位报送到招标办的采购材料务必要与上会议题内容保持一致,不可反复修改或做实质性变更,保障采购工作的严谨和严肃。

四、把握时限,留够余量。对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自主采购项目,要规范运行,提高效率。对关系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等的重要采购项目,要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提交、早启动”。对于有明确使用期限的项目资金,尤其要严格把握时限。

以预算100万元以上、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为例,从启动采购流程到完成合同备案一般不少于75天。主要时间节点包括:(1)政府采购意向公示30日;(2)发布招标公告后20日开标、评标;(37个工作日定标复核;(41个工作日结果公示;(57个工作日质疑期;(610个工作日合同签订及备案审核。如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流标、复议、投诉处理、调查取证以及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因素,周期还可能进一步延长。

国资处(招标办)会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争取主管部门支持,提高采购效率,同时需要校内各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规范高效、少走弯路、及时支付。欢迎大家对国资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

招标采购咨询服务电话:郭玲玲3326193乔俊峰 3326011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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