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11浏览次数:85

根据新乡市辐射固废与化学品环境安全技术中心要求,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我校于12月8日委托三方机构对我校14台Ⅲ类射线装置进行了安全检查,除3台设备待修,其余设备运行正常,通过此次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确保了使用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学校医疗和实验活动顺利进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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