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毕光福发布时间:2024-12-18浏览次数:11

校内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采购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统筹谋划各单位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采购项目的统筹谋划,做到“按需采购、按时采购、按规采购”。坚持“项目在先,论证前置”的原则,做到“项目找经费”。预算确定后,第一时间提交学校研究立项,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根据我校每年6月、9月和12月三个重要节点所面临的集中支付压力,考虑到采购、供货或施工、验收、付款等流程,请各单位谋划采购工作时参考如下时间节点:一是930日前经费到期的项目,各单位须在当年度3月份前完成立项;二是列入当年度经费预算的采购项目,各单位应在当年度6月份前完成立项;三是列入预算调整的项目应在经费明确后第一时间完成立项;四是涉及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则须于经费到期之前至少10个月完成立项并向国资处提交采购需求材料。

二、着力提升采购需求质量。各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须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情况,形成市场需求调查材料。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各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常委会议题应包括以上调查结果,以及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等信息。会后应第一时间将完善、准确的申购材料提交至国资处,报送的采购材料务必与上会议题内容保持一致,避免反复修改或补充,并不得做实质性变更。

三、切实做到全流程管理。要树立全流程管理理念,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提交、早启动”,未雨绸缪,把握时限,留够余量。合同签订环节,要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合同模版进行优化,对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考核办法、责任与义务等有针对性地完善补充,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以预算400万元以上、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为例,从启动采购流程到完成供货一般在90-270天。主要时间节点包括:(1)政府采购意向公示30日(在此期间,各单位可完成立项,并将采购材料提交至国资处);(2)发布招标公告后至少20日开标、评标;(3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人;(41个工作日结果公示;(57个工作日质疑期;(610-1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及备案审核;(7)约20-180日历日完成供货、验收。如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流标、复议、质疑投诉处理、调查取证以及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因素,周期还可能进一步延长。

四、严肃采购工作纪律。采购工作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各单位要自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拆分项目,不得串通潜在供应商,向其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重复采购。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咨询服务电话:毕光福、陈志超  3326193 

张锋涛  3326351 

 附件:

1.《betway官方app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betway官方app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3.《betway官方app 合同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

     2024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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