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教育厅对高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浏览次数:864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办高﹝2017353号)文件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于66日起对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高校的基础、专业实验室以及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属于本次重点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3.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三、检查办法

    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20个专家组分组分片对各个高校逐一检查,每组成员3人,每个学校检查半天-一天。

    本次检查选定若干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作为现场检查对象,采用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取证和登记,查看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着重查找安全隐患和危险点。

    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准备,迎接教育厅检查。

  

  

  

  

保卫处、

科技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5-31

附件/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关于对高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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