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已报废国有资产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1586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入账和报废常态化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国有资产处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6年批准报废资产数据进行核销。
    一、信息填报内容
    各单位下载附件(批准各单位资产报废表)在“原资产编号”一栏中填写数据(设备管理系统中的“资产编号”)。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
    2.各单位将填报数据于2019年1月14日前上报,纸质版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国资处办公室(文渊楼407房间),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国资处办公室丁倩老师。
    三、填报说明
    1.2016年以后调整的部门由整合后的部门统一填报。
    2.业务咨询请拨打3326853,找国资科周婷老师。


    附件:【2018】282号批准各单位待报废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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