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已经开始,我校本科生实验室数量多、分布散,尤其是实验室开放后,师生在实验室时间较长,更要重视实验室安全,因此各实验室务必做好开课前准备,加强技防、物防、人防,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警觉意识,将安全隐患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迅速成立由总支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制定实验室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有效防范教学实验室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着重开展对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
三、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制订2019年度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学第一课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
四、本次检查重点
1、单位是否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是否安排安全责任人;
2、实验室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准备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的购置、保管、领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
6、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及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暖器和充电暖手宝等电器以及在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
8、实验室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五、2019年3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纸质版及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组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文渊楼407)。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