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拟集中开展闲置资产统计及调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拨原则:本次资产调拨限于各单位闲置但未到达报废条件、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各类设备、家具最低使用年限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成立由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的3人及以上鉴定小组,对拟调拨的资产进行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调拨意见。
(2)本次拟调拨资产信息集中提交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8日。请各单位将拟调拨的资产区分设备类和家具类,分别填报相应表格(见附件2、附件3),经各单位领导审定,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报送至国资科(文渊楼4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547119545@qq.com。
(3)国有资产管理处梳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资产信息,组织需求对接,将拟调拨的资产调配至需求单位单独使用或共享使用。
联系人:国资科彭老师 电话:3326216。
附件1: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pdf.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