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1浏览次数:136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升级完善的通知”,为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从123日开始,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在进行批号备案时,需要提交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需求及风险控制等相关材料,这三项内容只有在招标文件最终确认后,才可以形成完整文件,提交至系统进行备案。

根据以往采购流程,采购批号备案工作可以和招标文件定稿工作同时进行,必要时两个流程的时间可以压缩为一个,此次系统升级使得两个流程不能同时进行,无疑会导致采购工作延缓。为确保100万及以上采购项目能够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采购,特此通知校内各单位尽早发布采购意向,完成采购立项,并第一时间将详细采购内容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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