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玉蒙 办公电话:3326375 办公室:国资处小院102
一、负责宣传和落实设备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校内共享及效益评价工作,推进仪器设备的共享与合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负责组织学校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指导各学院(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仪器设备的清查和报废工作。
五、负责各类仪器设备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七、负责梳理仪器设备管理风险清单,提出并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数据整理和状态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