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工会工作计划安排,10月份收缴会费,请按2012年9月的工资标准,将2012年全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后,按比例上交校工会。为统一标准,便于工会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1、在编会员按工资前三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 0.005/月*12月收取,人事代理等编制外会员暂按每人每年30元收取。
2、各基层工会将收取总额的30%上缴到校工会,其余留着本部门日常活动经费。
3、统一使用Excel表格报表。
4、请于10月31号前将应缴年费上交校工会,交费时电子文档及纸质各一份,纸质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年会费取整,精确到元。
校 工 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