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职能、职责

审计处机构职能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学校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防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实现学校事业目标。

其职能是:实施监督、评价、控制和提供咨询服务。


审计处机构职责

1.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对学校和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学校各类型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科研课题经费等进行审计;

5.负责对与学校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大宗物品、设备、材料采购,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

7.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8.对学校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9.按照学校委托负责对学校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协助校领导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1.负责对学校领导、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有关经济事项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12.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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