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2浏览次数: 775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511日至201512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为依据,含大河网、映象网理论频道)、省部级(含省部级,下同)以上期刊、报纸发表的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校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3000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7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上一年度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再参评;已连续两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作者,其成果本年度不再参评;已获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形式),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荣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荣誉奖:内容质量符合下述一等奖的评审标准,其作者是省级领导同志。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颁发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2)一等奖奖金8000元(论文7000元);二等奖奖金4000元(论文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成果由学校进行初评,然后由学校统一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上报成果需提供:①著作、调研报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②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12份、学院汇总简表(见附件21份;③个人申报表、学院汇总简表(汇总简表严格按照备注里的内容填写)的电子版。

4、成果奖申报表中“第一作者单位意见”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基地、研究中心意见,并加盖公章;“初评单位意见”不填。

5、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上成果奖申报表一张。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成果奖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41311时前将成果奖申报表、学院申报汇总简表电子版发送至ys19841984@126.com,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文科楼3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杨上上,电话:3328679

附件: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简表.doc

社科处

2016-03-22

师大首页 党办 校办 组织部 宣传部 人事处 规划处 财务处 教务处 科技处 研究生院
地址:新乡市建设路106号
Copyright 2014―2015 betway官方app 社会科学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