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全省拟评选高校优秀学者20名(校级领导不超过5名)。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名。
三、参评条件
1、参评人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教学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参评人必须是积极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编人员,学术成就显著,学术影响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第一完成人);
(2)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一完成人);
(3)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近十年来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限学术论文,CSSCI权威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5)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以上(项目负责人);
(7)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1)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领导批示,厅级以上机关加文号的采纳证明)。
加*的为必备条件。
四、报送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申报人须填写《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20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当场审核退回。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22日17: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文科楼312房间,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21090@htu.edu.cn,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推荐人姓名+优秀学者,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电话:3326108。
社科处 2016.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