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2016年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研究和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2016年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共设有30项研究选题(见附件1)。每个研究选题只确立一项项目。本次申报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题目申报,申报者应原题申报。 三、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四、决策咨询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申报者应当具备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较强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 五、申报决策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年度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报。 六、项目评审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会议评审,最后报省委宣传部审定。 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鉴定采取会议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成果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为“良好”(含)以上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资助,发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对评为“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发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但不予资助;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 八、决策咨询项目根据成果质量高低、影响大小和完成时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资助额度由省社科规划办依据项目鉴定等级,提出资助建议,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 九、项目研究时间为8个月,成果形式为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并提供3000字的成果摘要。 十、申报者要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十一、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申报者资格和填表技术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论证的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 十二、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书和《学院项目申请书清单》(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021090@htu.edu.cn,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文科楼31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电话:3326108。 附件1:2016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研究选题.doc 社科处 2016.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