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附件1),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6年7月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请确定申报的老师于7月15日前,前往社科处313室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逾期将无法申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2),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各位老师注意使用最新版本。 3.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4.《投标评审书》一式7份,于8月1日前,装袋上交至文科楼313室杨老师,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doc 附件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社科处 20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