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立项的重点项目,2015年立项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2015年立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 二、结项条件 (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重点项目最终成果基本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推广、应用证明或者两名校外正高职称人员的推荐函。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基本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推广、应用证明或者两名校外正高职称人员的推荐函。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基本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推广、应用证明或者两名校外正高职称人员的推荐函。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项目最终成果装订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直接提交原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以上最终成果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XXXX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XX类)项目。 四、报送要求 此次集中结项工作结束后,所有以上三类已立项项目不再办理结项业务。请各位需要结项的老师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8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文科楼3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s19841984@126.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社科处 2016.7.7 |